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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線型人行道適用性之探討

高鋒公職鐵路特考講師_艾伯特

「人本運輸」是近年來政府推動之重要政策焦點,內政部營建署也因應這樣的潮流於2017年辦理第二版「都市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所謂的人本交通便是隨著經濟建設及都市發展、社會人口結構改變等因素,市區道路的功能已從解決交通問題,延伸至對都市生活的關注,透過強調人性化之都市空間與運輸系統發展效率,兼顧環境的負荷與民眾的安全以綠色永續交通的建設思維,來達到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而達到人本運輸的環境最基礎的便是人行道之鋪設,各地方政府也積極思考在先天道路空間有限之下,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建設人行道系統便是個艱難的挑戰,也因此發源自日本的標線型人行道變成了各縣市政府的救星,以下就來分析一下什麼是標線型人行道以及它有哪些的優缺點?

一、標線型人行道是什麼?

顧名思義就是單純以標線區隔車道,並以油漆做為鋪面。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處罰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之3規定「人行道標線,用以指示路面上僅限於行人行走之專用道,車輛不得進入。」,因此在法規上標線型人行道與一般實體人行道無異,惟上實務上使用者便會感受到和實體人行道明顯的差異。

二、標線型人行道之優缺點:

優點

(一)建設成本低廉

標線型人行道僅需進行防滑漆塗抹之作業,相對於實體人行道需進行實體工程,附近商家的負面反應也會較低,在預算有限之情形之下是一種可行且不需擔心經費的方案。

(二)施工快速

相較於實體工程需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標線型人行道之劃設工作相對快速,可在短時間內達成目標。

(三)步行連續性之目標易達成

依據人本交通手冊,所謂步行連續性鄰近地區人行設施應儘量維繫高程、設計元素、色彩、質感等連續性之目標,若為實體人行道,因過往城市、道路設計中常見到建蔽率過高的問題,致使實體人行道之設置窒礙難行,透過標線型人行道,確實能讓連續性之目標能較容易達成。

缺點

(一)步行安全性不足

依據法規駕車違規行駛人行道者,違反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以下同)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違規臨時停車者,違反同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違規停車者,違反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駕駛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實際上標線型人行道之範疇遍布全臺各城市,警方對於此類違規較難執法,在缺乏高程之分隔下,不乏出現汽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之情形。

(二)步行舒適性不足

步行空間除通勤通學用途之外,在高齡化社會下,高齡者比例日漸增加,而標線型的人行道系統本身因無實體組隔且有許多既有設施,如變電箱等仍設置在人行道上,造成行人須要繞路,若屬高齡者或身心不便人士將產生很大的不便利性。

(三)觀光吸引力不足

除了對於本地民眾,觀光旅遊在疫情解封之下也是必須要考量的一環,吸引外國遊客時除了景點的吸引力,整個城市營造給外國人的感受亦十分重要,因此人行環境之鋪面、植栽、街道傢俱(包含:休憩座椅、標示系統、垃圾箱、花台及燈具等)之型式風格、顏色等也應強化,而標線型人行道較無法提供此類環節的營造。

三、整體政策方向之評估

(一)強力執法路邊停車

標線型人行道之政策源自於日本,而日本路邊停車之情形相對來說較少,民眾守法之情形也較佳,在標線型人行道無實體阻隔的情形下,應遏止違規路邊停車情形,增加標線型人行道之成效。

(二)必要之處設置護欄

以日本為例,考量通學廊帶中孩童之視覺深度以及心智成熟度尚不足夠,為了確保孩童使用時之安全,會在通學道設置護欄,除避免車輛進入外,也可減少孩童誤闖快車道之可能性。

(三)長期建設規劃時應預留人行道空間 我國雖屬於發展成熟國家,惟仍有許多新興都市計畫區刻正推行,為了避免後落入目前舉步維艱的窘境,透過檢討建蔽率等政策,預留人行道空間,始能從根本處理人本運輸之課題。

圖一、標線型人行道時常受到停等車輛占用

圖二、標誌及電線桿設置,無障礙人士須繞道而行

參考資料: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網站,https://police.gov.taipei/。
都市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第二版),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