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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軌道政策的重要發展-鐵道科技產業政策

作者:高見、高鋒公職交通講師-艾伯特

鐵路特考的高員級考試中之「軌道經營與管理」以及員級與佐級考試中之「鐵路運輸學」均為考試中的決勝科目,而要考好這些考科除了讀書之外,更需要對於時事議題有所了解,並加以融會貫通,本文將介紹我國鐵道科技產業政策的發展方向,供應試的同學參考:

鐵道運輸具有節能、低汙染等優點,更是目前全世界追求低碳與綠能運輸的重要趨勢,國內無論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均積極投入軌道運輸之建設,惟過去我國的鐵道運輸的發展高度仰賴日本、歐洲等鐵路大國,在不具備核心能力下,發展將處處受限,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國積極期提升產業技術能力,更期待我國的鐵道產業不僅能立足國內市場,亦能進軍國際市場爭取商機;為協助國內廠商爭取國內及海外市場商機,必須提升車輛及號誌系統關鍵技術自主發展,由興建端角度出發及鐵道事業機構新購與維修備品需求提出國產品開發項目,並建立檢測驗證能量及標準;透過專案研發及建設計畫,強化技術扎根及人才培育。同時從輕軌建設逐步整理採購需求擴大市場需求,建立標準化、一致化之系統規格,透過示範計畫、溝通平台、標準採購條款、審議機制等配套措施,展現鐵道系統採購作業指引國產化成效,鼓勵各縣市落實配合,營造有利國內產業發展環境。在推動措施方面,主要分為以下項目

一、選定國產化優先發展項目

鐵道系統技術橫跨車輛、號誌、通訊、供電、軌道及土建等不同軟硬體領域,技術整合具有相當困難度,且市場競爭環境極為嚴峻,為能集中資源投入重點項目,必須優先擇定國產化優先項目及內容,目前我國分為短期及中長期方案,短期的部分將檢討優先項目及推動順序,其中輕軌系統以發展車輛、號誌等核心機電為重點,臺鐵以車輛、列車控制系統等核心機電之安全與效能提升為重點,中長期則希望透過東部快鐵發展研究,檢討營運速度提升至160公里/時所需之車輛、號誌與電力系統優先發展項目及推動順序。

二、整合技術研發及檢測驗證能量

(一)推動鐵道技術研發

編列鐵道發展研發補助經費,擴大補助財源;建立鐵道產業創新補助機制;透過鐵道科技產業聯盟及相關產學研機構,成立研發策略團隊,投入次系統或零組件技術研究,且不排除初期與外商合作引進先進技術,再逐步建立自主技術整合能力。

(二)建立檢測驗證制度

藉由檢測驗證作業平台,盤點及整合國內技術能量,建立供需資訊交流及合作模式;修法建立鐵道產品檢測驗證制度,並研訂指定項目檢測程序及驗證基準,確保安全及品質。長期為讓產品能推向國際,因此將推動鐵道產品檢測驗證國際相互承認,排除貿易障礙。

(三)制定國家標準

制定優先發展項目之重要國家標準,並以常用國際或區域標準為參採基礎,與國內環境調和;提出我國鐵道工程類國家標準之建議架構及參採標準。

(四)成立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

成立財團法人,投入鐵道研究及檢測驗證業務並取得全國認證基金會認證;統籌鐵道產業整體發展主計畫(Master Plan)及次系統整合;建立與國外檢測驗證機構之交流合作及相互承認機制,並取得國外認證機構之認證。

(五)研訂鐵道系統採購作業指引與國產化配套措施

優先推動輕軌建設,整合各地採購需求,建立由上到下之系統規格,制定輕軌系統採購作業指引,並透過示範計畫鼓勵各縣市政府採用指引;成立溝通平台,協助採購機關落實指引及解決執行面問題;完成標準採購條款,將指引之國產化配套措施(含廠商資格彈性、產品使用/合格證明、最有利標、國產化事項評選配分上限、通用規格、國產化採購金額占比下限等),轉換為契約規定,納入計畫辦理;建立指引審議機制,檢核是否依指引進行可行性研究及綜合規劃;研提個別系統採購案國產化配套措施,如臺鐵支線環保列車等,擴大國內廠商參標機會;制定維修備品採購配套措施,建立產業參與研發及採購機制。

(六)釋出維修商機

鐵道事業機構參酌同業經驗,滾動檢討及擴大維修備品國產化需求,並優先推動價值高、用量大、有助節省成本之耗材;鐵道事業機構透過公開平台或活動,釋出維修備品採購商情;建立鐵道設備零組件資料庫,系統化彙整技術規格及採購需求,加強資訊交流。

(七)研訂智慧鐵道系統架構,導入4.0科技

1.建立制度:研訂智慧鐵道架構規範及修正相關法規;訂頒端、網、雲之設備與端點介面標準;建立大數據平台,整合通訊協定、傳輸方式與轉換格式;導入鐵道聯網設備資安防護。

2.發展技術:探尋鐵道安全監控、預警維修、巡檢、旅運服務之智慧化項目;規劃智慧鐵道各階段目
標,政策鼓勵鐵道事業機構導入4.0科技;建立端、網、雲之設備驗證機制;設置智慧鐵道測試場域

3.爭取專用頻譜:盤點智慧鐵道行動通訊之傳輸即時性與穩定性等需求及檢討面臨問題;強化外部訊號通訊,如語音、影像、數據等,並透過車輛設計提升行動通訊接收即時性;研議保留鐵道系統專用頻譜之必要性。

4.制定獎勵措施:建立智慧鐵道產官學研溝通平台;制定採購作業指引及獎勵措施,長期而言更可建
立智慧鐵道設備認證標章制度;鼓勵鐵道事業機構與產學研機構合作參與研發、標準制定及產品測試。

(八)協助學術機構培育鐵道人才

鏈結產官學研成立鐵道產業人才培育學院,建構學術機構在鐵道軟、硬體技術領域之教育資源;促成學術機構及鐵道事業機構共同編撰鐵道基礎領域及創新技術之教學教材,並建置實作場域,形成產學合作,除此之外,亦可推動行政機關認可之鐵道學程認證制度,跨校整合多方培育人才;推動學用相互承認機制,降低鐵道事業機構人員訓練成本。

(九)籌組鐵道科技產業聯盟國家隊及培養臺灣鐵道機電統包廠商

藉由建設計畫落實國產化推動措施,擴大國內廠商合作參標機會;檢討建設計畫之國產化目標值及國產品項參考清單,無涉安全性之品項優先考量納入;透過R-TEAM及產業交流活動,讓業者瞭解建設計畫規劃進展及海外市場商情,提早佈局準備;R-TEAM及關聯業者共同參加國際鐵道展,展示產業技術能力,並在既有廠商之海外實績基礎下,擴大爭取與國外客戶合作機會;輔導業者運用政府既有開發補助資源,發展海外輸出業務。

透過上開政策方向及實際的推動方式,可更健全我國鐵道產業的發展,使我國鐵路產業能漸漸減少對於其他國家的依賴性,創造更具永續性的軌道運輸環境。上開的政策作為建議鐵路特考的同學需掌握大項目重點,透過政策方向了解可讓自己在申論題或選擇題時可獲得更完整的撰寫素材。

參考資料:鐵道科技產業政策,交通部鐵道局,民國110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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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高漢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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